【當社交媒體遇上禁字】
不久前,澳大利亞推出頗具爭議的青少年社交媒體禁令:以立法的形式禁止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使用主流社交媒體。最近,法國下議院也投票通過一項法案,提議禁止15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媒體。在網絡發達、社交媒體盛行的當下,很多未成年人活躍於各類社交平台。這引發了家長對孩子接觸不良信息可能會影響身心健康的擔憂。社媒禁令的「禁」,能否起效?

「禁」之一字,最初並非直接表示「禁止」。《說文解字》記載:「禁,吉凶之忌也。」其本義為「忌諱、禁忌」。後引申成「不允許、不准許」的意思。如今,「禁」字在漢語中衍生出豐富的用法,貫穿在我們的語言與生活裏。「禁」字可作以下解釋:①不許可、不准許:禁止/禁賭。②法令、規矩不允許做的事:犯禁/違禁。③關押;限制自由:囚禁/軟禁。④指皇宮:宮禁。

「一刀切」的禁令,能不能有效隔離網絡對未成年人的負面影響,仍有待觀察。如果家長希望孩子減少對社交媒體的依賴,也許更值得投入的是陪伴–帶孩子接觸真實廣闊的世界,在共同經歷中培養屬於他們的興趣與熱愛。
文:編輯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