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欺客如飲鴆毒 誠信方得長遠】
近日,「預訂三亞民宿8499元被毀約」、「36斤活羊烤製完成後重6.9斤」等消費者維權事件接連引發熱議。
商家這些看似是精明明的牟利之舉,實則是透支了市場信任與地方口碑,是極度短視的行為,無異於「飲鴆止渴」。
飲鴆止渴:出自《後漢書·霍諝傳》。鴆,指鴆酒,劇毒的酒,意思是喝毒酒止住口渴,比喻採取錯誤的方法解決眼前困難,完全不顧日後會造成更嚴重的後果。
東漢時期,鄴城有個十五歲的少年叫霍谞,聰明好學,頗有膽識,從小就是當地有名的儒生。
他的舅舅宋光因為公正辦事得罪了權貴,這些達官貴人便找機會誣告宋光篡改詔書,宋光因此被關進了監獄。
霍谞堅信舅舅是清白的,給大將軍梁商寫了一封信,為舅舅伸冤。
霍谞在信中強調:舅舅宋光出身官宦名門,仕途平順,深受朝廷重用。就算對詔書有疑慮,也可以通過其他途徑解決,宋光怎麼會冒着殺頭的風險去篡改朝廷的法令?這種行為如同吃有毒的附子充飢,喝鴆酒止渴,不但無法解決飢渴,而且立刻就會中毒身亡,誰會做這樣的傻事?
大將軍梁商看了信,覺得霍谞說得十分有道理,又佩服他小小年紀見識不凡,不僅下令重審宋光的案子,還親自在皇帝面前為宋光辯白。
最後,真相大白,宋光被無罪釋放,霍谞也因此名揚天下。
這個道理也貫穿在我們日常生活之中:為了一時方便而不守規矩,為了眼前小利而犧牲誠信,為了省事而推卸責任,看似省時省力,最終都會付出更大代價。無論是街市小店、網購平台,還是文旅景區,真正能走得遠、做得久的,從來不是投機取巧,而是以誠待人、以信立身。
文:編輯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