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傳承非遺】
近年,香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日益重視。為了推動非遺保護和傳承,2026年,非遺辦事處開放「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」項目傳承人的申請。負責舉辦「大埔端午遊夜龍」的宗親成員、「盂蘭勝會」負責人等,均有意申請。
申請成為傳承人,是以己之身,「承」非遺技藝與民俗傳統的血脈。正因一代代人的相「承」,這些承載着本土記憶的文化符號,才能在時代流轉中生生不息、綿延不絕。
「承」最初並非直接表示「傳承、承繼」。《說文解字》記載:「承,奉也,受也。」「承」早期表示「捧着、托着;蒙受」。後引申成「承繼、繼續」的意思。如今,「承」字的本義和引申義都在沿用:
①托着;支撑着:承重(承受重物的壓力)。
②接受;擔負:承辦(承接辦理)/承當(擔當)/承建(包辦建築工程)。
③接下去;繼續:繼承/一脈相承。

「承」之一字,承的是民俗智慧,承的是集體記憶。一項技藝、一場儀式、一份堅守,前人託付,後人承接,讓香港的非遺不止被記錄,更在代代相承中,活在當下、走向未來。
文:編輯部